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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终岁末,各单位年终考核陆续提上日程。年终考核是单位对干部职工本年度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,涵盖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多个方面。考核是“晴雨表”,更是“指挥棒”。各单位各部门在考核过程中切勿“降格以求”,而是要以始终如一的标准“一把尺子量到底”,让考核发挥出实实在在的效果。
实践中,少数单位在制定考核办法时是一套标准,在最终执行时却又是另外一套标准,在评选“先进”“后进”时当起了“好好先生”,搞起了“轮流坐庄”,这样“平均分配”式的考核结果影响着“能上能下”用人机制效用的发挥,如此,考核也就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和价值。
考核本身不是目的,而是要通过考核查摆出个人在年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。要认真细化、精准设置考核指标,既不能吊高胃口,也不能降格以求,结合个人的实际表现和群众口碑,突出实绩评价。要按照年初任务清单,逐项对照、精准赋分、综合考量,不断提升考核科学化、精细化、精准化水平。考核过程中不仅要评出优劣,更要指出短板不足,便于其改进提升。考核结果不能束之高阁,不能一“考”了之,而是要不断强化对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,全面提升工作质效。
来源: 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:李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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